各分工会、东方学院工会:
根据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第十五届“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选树活动的通知》(浙教工〔2018〕31号)和《关于评选浙江财经大学2017-2018年度“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的通知》的要求,在各分工会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学校于12月4日召开评审会议,经分工会汇报、评委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叶贵良等19位同志为浙江财经大学2017-2018年度“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具体名单如下(以姓氏笔画为序):
叶贵良(人文学院)、朱凌(信工学院)、严城(法学院)、李时兴(数科学院)、李颂(机关一)、吴艳(体育部)、何运信(金融学院)、余慕鸿(机关四)、应瑛(工商学院)、张帆(财税学院)、陈国芳(机关二)、陈玲芬(机关三)、赵文伟(东方学院)、徐俊(后勤产业)、黄莹(外国语学院)、蒋丽娜(艺术学院)、潘护林(公管学院)、戴娟萍(会计学院)、戴魁早(经济学院)。
在此基础上,评委会推荐戴娟萍、何运信二位同志参加浙江省第十五届“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的评选。
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2月4日-12月11日,如有异议,请与校工会或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反映。反映情况时提倡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并要有具体事实。
联系方式: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87557163,zjjs@zufe.edu.cn;
工会 87557331,gh@zufe.edu.cn。
校工会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