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浙江省群团改革总体方案》《浙江省妇联改革实施方案》《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新时代党建带群建工作的意见(浙妇〔2019〕28号)》精神,我校拟成立浙江财经大学妇女联合会,并于2020年12月15日召开浙江财经大学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为做好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和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
(一)代表名额和分配原则
根据《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确定浙江财经大学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正式代表人数196名,其中女大学生代表24人。具体分配详见《浙江财经大学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附件1)。
代表的构成要充分体现广泛性和代表性,要把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先进妇女可优先推荐为妇女代表;要结合基层工作需要优先推荐女性负责人;少数民族代表和非中共党员代表等要占代表总数的一定比例;要充分考虑高知群体、优秀青年教师、一线教职工等人员结构;学生代表以能够为女性学生服务的学生干部为主,并适当考虑低年级学生骨干。
(二)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 周岁,享有公民权利的女性;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3.爱岗敬业,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勇于创新;
4.热爱、关心、支持妇女事业,密切联系妇女,积极反映妇女意愿,在妇女中有较高威望和代表性,且有较强的参政议事能力;
5.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近 5 年内未发生过违法违纪情况。
(三)代表产生办法
1.根据代表条件和名额分配,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所在单位党组织研究,推荐产生代表候选人名单。
2.正式代表中,各单位要兼顾职务、职称、学科、学生年级、专业等因素,确保代表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
3.特邀代表为各学院(部)、机关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正处级职务的女领导,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女负责人。
二、执行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执委”)候选人名额、人选条件及产生办法
(一)执委候选人总数
校妇女联合会第一届执行委员会拟设委员25名(含2名学生委员),按照不低于5%的差额比例要求,拟定执委候选人27名。
(二)执委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是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2.思想政治素质好,能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热爱妇女工作,自觉自愿为妇女服务,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在妇女群众中具有影响力和号召力,密切联系群众,能积极反映妇女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5.有创新意识和奉献精神,能够积极参与学校妇女联合会工作,能发挥自身优势和作用,推动和落实妇女工作各项目标任务,为我校妇女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执委候选人侧重由各学院(部门)女性领导干部、女性党支部书记、女教职工骨干、女学生骨干等热心妇女事业、公益事业,有参政议政能力的优秀女性担任。
(三)执委候选人产生办法
各二级党组织可推荐执委候选人推荐人选1-2名,机关党委可推荐执委候选人推荐人选2-3名。推荐2名及以上的,请对推荐的初步人选进行排序。
经与各二级党组织协商推荐后,由校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执委候选人建议人选,经校党委审核,呈报省妇联同意后,确定执委候选人人选。
三、工作要求
本次妇女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本次大会相关工作,确保筹备工作顺利进行。
请各二级党组织于2020年12月4日11:00前上报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教职工用表)》、附件3《浙江财经大学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学生用表)》、附件4《浙江财经大学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汇总名册》和附件5《浙江财经大学妇女联合会第一届执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册》的纸质和电子材料。纸质材料交至行政楼112B,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gh@zufe.edu.cn,联系电话:0571-87557047、87557331。
附件:
1. 浙江财经大学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 浙江财经大学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教职工用表)
3. 浙江财经大学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学生用表)
4. 浙江财经大学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汇总名册
5. 浙江财经大学妇女联合会第一届执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册
浙江财经大学妇女联合会
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