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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模范职工小家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11-05

根据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推荐浙江省模范职工小家要求,经研究,拟推荐我校会计学院分工会为浙江省模范职工小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11月5日-11月11日,如有异议,请与校工会或纪检监察室反映。反映情况时提倡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并要有具体事实。

联系方式:工会87557331,邮箱:gh@zufe.edu.cn;纪检监察室87557163,xfjb@zufe.edu.cn。


附件:省级模范职工小家推荐材料



校工会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