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11-05
根据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推荐浙江省模范职工小家要求,经研究,拟推荐我校会计学院分工会为浙江省模范职工小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11月5日-11月11日,如有异议,请与校工会或纪检监察室反映。反映情况时提倡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并要有具体事实。
联系方式:工会87557331,邮箱:gh@zufe.edu.cn;纪检监察室87557163,xfjb@zufe.edu.cn。
附件:省级模范职工小家推荐材料
校工会
2021年11月5日
上一条:“情系教工 服务会员”系列活动之: 关于开展建行优惠购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秋季校园健身走及“教工之家”揭牌等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