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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我校困难教职工家庭帮扶救助 及补助申请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11-29

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困难教职工送温暖工作,不断提高工会送温暖和帮扶工作的精准化水平,根据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做好困难教职工家庭情况调查的通知》(浙教工〔202227号)、浙江财经大学工会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大学工会帮扶救助办法》的通知(浙财大工[2018]7号)精神,结合我校对困难教职工家庭有关补助政策,认真落实做好送温暖工作,现开展困难教职工家庭情况调查,及学校困难教职工补助申请工作,请各分工会认真组织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困难补助对象

   1. 困难教职工家庭;

   2. 教职工本人患重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3. 家庭遭受重大意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教职工;

   4. 其他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教职工。

二、困难补助的申请条件

   1. 学校在职工会会员(含非编职工会员);

   2. 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3. 本年度本人及家庭成员无赌博行为。

   4. 符合省教育工会及学校困难教职工家庭申报条件。

三、困难补助申请及推荐办法

   1. 由教职工本人提出申请,符合省教育工会困难教职工补助申请的教职工,申报者认真填写附件1《困难教职工家庭申报表》;符合学校困难教职工补助申请的教职工,申报者认真填写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困难职工档案登记表》。

   2. 除个人申报省教育工会、学校困难教职工家庭外,各分工会应对本部门教职工状况进行认真调查排摸,对照省教育工会、学校关于困难教职工家庭申报条件,结合教职工实际存在的困难,推荐真正需要帮扶的困难教职工,作为省、校二级外的补充,并填写《浙江财经大学困难职工组织推荐表》(附件3)。

   请各分工会对个人申报浙江省教育工会《困难教职工家庭申报表》、申报《浙江财经大学困难职工档案登记表》认真审核、并填写《困难教职工家庭申报汇总表》(附件4),于125日前将纸质材料盖章后报校工会办公室(行政楼112 A,附件1234电子表发至:gh@zufe.edu.cn,联系人:金辉,电话:0571-8755704818057190038。逾期不再受理。

各分工会请按照通知要求,及时、认真做好申报、审核、推荐、上报工作,确保将送温暖的经费用在真正需要关心和帮助的教职工身上。

附件:2022困难教职工情况调查.pdf

浙财大工〔2018〕7号 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大学工会帮扶救助办法》的通知.pdf

1.附件1:困难教职工家庭申报表(个人填报).docx

 2.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困难教职工档案登记表(个人填报).doc

3.附件3:浙江财经大学困难教职工组织推荐表(分工会填报).docx

4.附件4:困难教职工家庭申报汇总表(分工会填报).docx


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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