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全体教职工:
为激发全省广大教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弘扬清廉文化,助推清廉校园建设,展现教职工的艺术才华、文化修养和精神风貌,经浙江省教育工会研究,决定举办第十一届浙江省教职工书画(篆刻)作品展,由浙江省教育书画协会落实展览筹办具体工作。现就展览征稿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主办单位:浙江省教育工会。
(二)承办单位:浙江省教育书画协会、浙江省书法家协会教育委员会。
二、征稿对象
全省各大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各市、县(市、区)教育工会工作人员。
三、投稿要求
(一)作品类别要求。
原则上只征稿书法(软笔)、中国画、篆刻三大类作品。
(二)创作内容要求须积极向上,符合时代要求,主要体现“歌颂中国共产党”“歌颂伟大祖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清廉校园”“师德师风”“立德树人”等主题旋律。
(三)作品尺寸要求。
1.书法作品:尺寸要求不超过四尺整张(138*69cm),书体不限,草书、篆书应附释文,作品均为竖式,无需托裱。
2.绘画作品:不超过四尺整张(138*69cm),作品均为竖式,无需托裱。
3.篆刻作品:须寄托裱印屏,题签、书刻等均须本人完成,每件印屏含印蜕6-8 方,边款不少于2 枚,并附释文;印屏尺寸一律为四尺对开竖式(138cm×35cm)。
(四)投稿相关事宜。
1.作品需提交原件。投稿作者须在稿件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楷书注明:投稿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是否需退稿。
2.征稿起止时间: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15日止。
3.学校本次作品展征稿工作由校中国书画院统一组织,联系人:曹煜,联系电话:15967184208。
四、其他要求
请各分工会、教职工积极参加。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详见浙江省教育书画协会文件《“清廉校园·墨润之江”第十一届浙江省教职工书画(篆刻)作品展征稿通知》(附件1)。
校工会
2025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