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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第十二届教职工书画(篆刻)展作品征稿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5-28

各分工会、全体教职工: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5 周年,进一步激发全省广大教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展现教职工的艺术才华、文化修养和精神风貌,经浙江省教育工会研究,决定举办浙江省第十二届教职工书画(篆刻)作品展。现就展览征稿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稿对象

全校教职工。

二、投稿要求

(一)作品类别要求。

原则上只征稿书法(软笔)、中国画、篆刻三大类作品。

(二)创作内容要求。

须积极向上,符合时代要求,主要体现“歌颂中国共产党”“歌颂伟大祖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师德师风”“立德树人”等主题。

(三)作品尺寸要求。

1.书法作品:尺寸要求不超过四尺整张(138*69cm),书体不限,草书、篆书应附释文,作品均为竖式,无需托裱。

2.绘画作品:不超过四尺整张(138*69cm),作品均为竖式,无需托裱。

3.篆刻作品:须寄托裱印屏,题签、书刻等均须本人完成,每件印屏含印蜕6-8方,边款不少于2枚,并附释文;印屏尺寸一律为四尺对开竖式(138cm×35cm)。

(四)投稿相关事宜。

1.作品需提交原件。投稿作者须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楷书清晰注明:投稿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是否需退稿。

2.征稿时间截止至2026年9月13日。

3.学校本次作品展征稿工作由校工会、校中国书画院组织专家遴选后,统一报送至浙江省教育书画协会。

 

欢迎各分工会、教职工积极参加。如有不明事项,可咨询校中国书画院联系人:曹老师(详见信息门户)。

 

 

 

校工会    

2026年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