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广大教职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以下简称“三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凝聚“浙财有我”使命担当,为开创“十五五”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贡献力量,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三育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实施办法》(浙财大党〔2025〕67号),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25-2026年度“三育人”先进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和范围
项目 |
名额 |
范围 |
“三育人”先进集体 |
5个 |
以学院(含独立学院)、研究院、处室为单位推荐 |
“三育人”先进个人 |
15名(其中“教书育人”先进个人10名,“管理、服务育人”先进个人5名) |
在校工作满5年的在职教职工 |
二、评选条件
(一)“三育人”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单位党、政组织重视“三育人”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育人工作体系,在本单位营造出浓厚的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氛围,取得显著成效;
2.近两年来在师德建设、教育教学以及学生管理等方面未发生责任事故,育人工作获得师生广泛认可;
3.教职工师德师风优良,职业道德水平高,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切实履行“三育人”职责,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创新意识和精湛的业务能力,人才培养和育人成果突出。
(二)“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模范履行师德规范,具有较强的育人意识,以高尚的人格和品德教育、关爱、影响学生,育人事迹突出;
3.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在学校改革发展进程中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精神风貌。
三、评选程序
1.宣传动员阶段。各分工会应在分党委(党总支)领导下,深入开展“三育人”理念宣传教育,组织教职工系统学习“三育人”工作内涵,准确把握评选标准要求,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全员育人的良好氛围。
2.推荐申报阶段。评选采取多渠道推荐方式,以各二级工会、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校督导组为推荐主体,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公开推选。为充分体现推选工作的广泛性和民主性,同时接受30人以上联名推荐和个人自荐。
3.全校投票评选阶段。校“三育人”工作委员会按照评选条件和标准,在充分考量申报单位及个人的先进事迹、工作业绩和育人成效的基础上,择优确定6-8个“三育人”候选先进集体和20名先进个人候选人,进入全校师生投票环节。
4.学校评审阶段。校“三育人”工作委员会结合全校投票评选情况,集体评议产生校“三育人”先进集体5个、“三育人”先进个人15名(其中“教书育人”先进个人10名、“管理、服务育人”先进个人5名)。
5.公示表彰阶段。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师生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并报学校党委审定后,正式发文公布表彰决定,并给予一定奖励。
四、评选原则
1.评选坚持“育人为本”原则。参评集体和个人须具有突出的育人工作实绩和感人的育人事迹,充分体现育人工作的示范性和引领性。
2.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民主推荐、民主评选的工作程序,广泛接受师生监督,确保评选工作的公信力。
3.坚持“广泛性”原则,评选工作重点向一线教职工倾斜,已获评一次“三育人”先进个人的教职工原则上不连续参评,两届先进个人获得者不再推荐(办法执行自2025年6月30日起);校中层干部在先进个人评选中的比例要少于三分之一。
五、相关要求
请各推荐申报单位及个人于10月31日前上交《浙江财经大学“三育人”先进集体推荐表》《浙江财经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电子稿及纸质稿(一式二份,统一用A4纸填写打印,并加盖公章),同时请上交简要事迹介绍(集体300字左右、个人200字左右)及相关照片1-2张(JPG格式,图片大小2M以上,横版,用于后期展示)。电子材料请发送至校工会邮箱。联系人:陶老师,电话:88331。
附件:
1.《浙江财经大学“三育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实施办法》(浙财大党〔2025〕67号)
2.2025—2026年度浙江财经大学“三育人”先进集体推荐表
3. 2025—2026年度浙江财经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
校工会 校妇联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