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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年度校“三育人”先进个人:刘央央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4-23

刘央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财税学院副院长


刘央央从事高等教育事业以来严格要求自己,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团结关心同事、爱护学生,注重加强师风师德建设,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师职业道德,在教学与管理岗位上能够做到勤恳踏实,爱岗敬业。

教学育人上,作为一线教育工作者,扎根海宁15年,遵循求真务实理念,用行动诠释三全育人初心,兢兢业业上好每一门课,先后承担劳动与社会保障、财政学专业近10门专业课教学,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业绩和学评教成绩多年获得优秀,并获得校优秀导师、优秀教师、育人先进等称号;认认真真指导好每一位学生,担任班主任、专业综合导师,学生评价良好,指导的学生获得东方学院院级暑期社会实践十佳团队2项;全国性学科竞赛一等奖2项、二等级1项。

管理育人上,作为教学管理者,她积极促成学院与海宁相关部门合作,探索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三位一体的教学体系与教学管理模式。她坚信“学问是靠脚走出来的”,带领学生深入海宁农村开展“百村调查”与专业实习,将课堂“搬到”海宁城乡社区开展专业教学;同时,积极探索构建契合专业与课程特点的应用型教学体系,带领教师先后引入了案例教学、实践调查、产学协同育人、混合式教学、项目制等教学方法,利用校外实习基地开展课堂教学,开展新财经战略下的数字化教学改革,并取得较好的效果,人才培养特色鲜明、成效显著,获得院级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三等奖、课程思政优秀案例二等奖等称号,省级一流课程、院级精品在线课程、产教融合、教学改革等8项。作为党务工作者,担任学院教工支部书记,她学习先进理论思想,探索高校基层党组织的治理模式,获得校优秀共产党员、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提名奖、家庭事业兼顾型先进个人称号。

服务育人上,重视社会服务,她深入基层,了解民情民意,撰写政府部门规划、挂职锻炼、参与社区管理,为地方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建言献策,获得海宁市十佳优秀青年和校地合作先进个人称号。作为科研工作者,她坚定科研创新决心,勇于攻坚克难,主持省级项目2项、副省级项目1项、市厅级项目5项,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1部,省主要领导批示1篇、市县级主要领导批示1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