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教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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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二级教代会和二级工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6-03

各二级工会、东方学院工会:

学校已于5月28日至30日召开第四届教职工代表暨工会代表大会,会上选举产生了第四届教代会执委会和工会委员会。依据《浙江财经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浙江财经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二级教代会和二级工会(以下简称二级“双代会”)需同步换届选举。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要求各单位认真做好二级“双代会”换届的各项筹备工作,原则上应在本学期末前完成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及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工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和省工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学校“新财经战略”,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凝心聚力、开拓创新,团结引领广大教职工心怀“国之大者”、奋力“走在前列”,为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一流财经大学贡献力量。

二、组织形式

教职工50人以上的单位,一般应召开二级教代会;不足50人的单位,召开二级教职工大会。二级教代会与二级教职工大会职权效力相同。

教职工代表与工会会员代表身份合一,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与二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合并召开,大会同时选举产生新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委会、二级工会委员会。

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执委会和二级工会委员会两委合一,二级执委会可设提案工作等小组,二级工会委员会可设女教职工、青年教职工、文体工作等小组。

三、主要议题

二级“双代会”的议题应充分贯彻《浙江财经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职权内容,由各二级工会根据单位的中心工作和教职工的普遍要求提出。

四、代表选举

(一)代表选举办法

代表一般以系或内设部门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二)代表人数及名额分配

代表由教职工按在聘教职工总人数的20%-50%直接选举产生,最低不能少于20名。其中教学单位教学科研一线的专任教师代表名额不少于代表总数的70%,具有高级职称教师代表、青年教师代表和女教师代表应占一定比例。非教学单位的一线教职工代表名额不少于代表总数的50%。

代表实行任期制,与二级教代会届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三)代表条件

凡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二级“双代会”代表。代表必须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积极支持并参与学校的改革与发展;能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能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能积极参与二级“双代会”的工作和活动。

(四)代表小组的组成

代表可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小组,并推选出组长。

五、委员会组成及委员候选人推荐

(一)委员会组成

二级教代会执委会、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数根据单位职工数确定,一般设5-7人。二级教代会执委会设主任1人,二级工会委员会设主席1人。二级教代会执委会主任可与二级工会主席实行互任制。

(二)委员选举

二级教代会执委会委员和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由二级“双代会”采取候选人差额20%的办法选举产生。二级教代会执委会主任、工会委员会主席由新一届教代会执委会和二级工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采取等额选举产生。以上选举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三)委员候选人及主任、主席条件

委员候选人应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能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能顾全大局、维护团结,能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二级教代会执委会主任、工会主席候选人应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熟悉教代会、工会有关业务知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德才兼备,在教职工中有较高威信,能正确代表和维护群众利益,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六、大会筹备工作

二级“双代会”换届工作在二级党组织领导下进行。各单位成立筹备工作小组,并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保证二级“双代会”的顺利召开。筹备工作小组由党、政、工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二级工会应积极配合做好换届各项筹备工作。

具体筹备工作见通知附件,各单位可参照进行。

附件:1.二级“双代会”相关工作安排

      2.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预报告表

      3.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会议情况报告表

浙江财经大学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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