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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浙江财经大学第六届师德先进个人的决定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06-02

浙财大工〔2021〕7号


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教师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激发广大教师立德树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关于评选浙江财经大学第六届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在各分工会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学校召开评审会议,经分工会汇报、校“三育人”工作委员会评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在17名候选人中评选出朴哲范等10位老师为浙江财经大学第六届师德先进个人,并报校党委审定,现予以表彰,具体名单如下(以姓氏笔画为序):

朴哲范(金融学院)、孙德平(人文学院)、李武艳(土地与城乡发展研究院)、李春燕(法学院)、张文宇(信智学院)、陈向红(外国语学院)、陈颖(工商学院)、郁晓(东方学院)、骆勤(财税学院)、傅黎瑛(会计学院)

希望受表彰的教师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好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各分工会要弘扬师德先进的优秀事迹,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引导和激励全体教师为建设特色鲜明的一流财经大学贡献力量。

浙江财经大学工会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