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06-24
各分工会:
现将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做好2019年度浙江省教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浙教工〔2019〕1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分工会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继续组织开展好第六轮教职工疗休养工作,并于出行前在信息门户一站式服务大厅上办理《疗休养出行报备》。
校工会
2019年6月24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参加2019年“浙工缘”青年教职工交友联谊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夏季“送清凉”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