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光临浙江财经大学工会委员会!
dsfds

首页

3月27日,“浙财大感谢您”2023年退休教职工荣休仪式在下沙校区举行。校领导李金昌、程爽、...
查看详情>>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涵养清风...
查看详情>>

关于评选浙江财经大学2019-2020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9浏览次数:

各分工会、东方学院工会: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参与“三育人”岗位建功活动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高教书育人、创新育人、管理服务育人(以下简称“三育人”)工作实效,根据《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浙江省“三育人”岗位建功先进选树的通知》(浙教工〔2020〕5号)精神,决定在全校开展评选2019-2020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校级先进集体评选对象为学院(含独立学院)、研究院、处室单位;校级先进个人评选对象为在本校工作满5的教职工。

校级先进集体评选名额3个,校级先进个人评选名额15名(含东方学院2名)。

推荐省级先进集体1个、省级先进个人3名(含东方学院1名)。

二、评选条件

(一)“三育人”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单位党政组织高度重视。有完善的“三育人”工作规章制度,能经常性开展督促检查,活动开展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党、政、工、团组织相互协调、齐抓共管,在本单位教职工中形成良好风气,成效显著,近两年来在师德建设、教育教学及学生管理等方面无责任事故发生。

2.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高。教职工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水平,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岗位上言传身教,认真履职;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创新精神和精湛的业务技能,育人业绩突出。

3.工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通过各种载体,有效组织动员教职工深入开展以“三育人”为主要内容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主动配合党政组织推动“三育人”各项工作落实。

(二)“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在本校工作满5年。

2.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践行本岗位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德高尚,作风正派,为人师表。

3.成绩突出。从事教学工作的理念先进、基本功扎实、教法得当;从事科研工作的创新能力强、成果丰厚、转化率高;从事管理工作的严谨规范、科学高效、作风正派;从事服务工作的爱校如家、热情周到、任劳任怨。

三、评选程序

1.先进集体由各单位自行申报,先进个人经各分工会民主推荐,由所在党组织同意后上报校工会。

2.校“三育人”工作委员会听取申报单位和候选人事迹介绍,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出校级“三育人”先进集体3个、先进个人15名。在校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中择优推荐1个先进集体、3名先进个人参加省教育工会“三育人”先进的评选。

3.校级“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结果、省级推荐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后,报学校党委审批。

四、活动要求

1.本次评选活动要求各单位在广泛深入地开展“三育人”活动的基础上进行。各分工会要在各分党委(党总支)领导下,注重推荐、评选活动的过程性,把先进评选过程作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载体和抓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大力弘扬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榜样事迹、科学精神和先进经验,积极营造“三育人”活动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教职工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认真做好教书育人、创新育人、管理服务育人的工作,在本单位中形成一个尊师重教、敬业爱生的良好风尚。

2.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开展评选活动,增强推荐评选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在推荐人选过程中,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3.“三育人”先进集体评选需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三育人”先进集体推荐表》;各分工会推荐1名(东方学院工会2名)“三育人”先进个人候选人,由所在分工会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一份。上述材料于5月31日前发至邮箱gh@zufe.edu.cn,纸质材料送至校工会办公室(行政楼112西)。以上材料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4.东方学院的“三育人”先进评选活动由东方学院工会参照本通知组织实施,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材料,由校“三育人”工作委员会审批。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三育人”先进集体推荐表

2.浙江财经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

校工会

2020年5月9日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三育人”先进集体推荐表.docx】已下载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