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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浙江财经大学2019-2020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工会工作优秀个人、优秀教职工协会和优秀教职工协会工作者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05-09

各分工会、东方学院工会:

一直以来,各分工会、工会工作者、各协会和广大会员凝心聚智、服务发展,在构建和谐校园、活跃校园文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和促进工会工作创新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选树浙江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会组织和优秀工会工作者的通知》(浙教工〔2020〕3号)精神,校工会决定评选表彰2019-2020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工会工作优秀个人、优秀教职工协会和优秀教职工协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范围

奖项

名额

评选范围

工会工作先进集体

6

各分工会、东方学院工会

工会工作优秀个人

23

工会会员,各分工会推荐1名、东方学院工会推荐2

优秀教职工协会

6

在我校工会注册审批的教职工协会

优秀教职工协会工作者

6

每个协会可推荐1名组织机构成员

推荐浙江省教育系统优秀工会工作者3名(其中基层工会工作人员比例不低于50%)。

二、评选条件

1.工会工作先进集体

1)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党政的支持下依法独立开展工作,全面履行工会各项职能,工作有计划、有特色、有成效;分工会领导班子能团结协作、密切联系群众,服务意识强。

2)坚持和完善以二级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二级双代会代表职权,二级双代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积极配合党政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在提高教职工职业道德水平、业务技能和身心素质等方面工作活跃。关心教职工生活,重视女工及青工工作。

4)做好工会自身建设及会员管理工作,重视工会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工会经费管理、使用规范,健全完善教工小家制度建设,以实效促进分工会和谐发展。

2.工会工作优秀个人

1)政治信念坚定,热爱工会工作,积极参与并组织工会活动,富有开拓创新精神,认真完成工会工作任务。

2)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办实事,依法维 权,积极反映教职工意见和建议。

3)廉洁自律,思想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办事公道,受到群众认可。

4)从事工会工作3年以上。

3.优秀教职工协会

1)认真遵守《浙江财经大学工会教工协会(社团)管理办法》和学校、工会有关活动经费与会费使用,认真履行协会章程。

2)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制度健全;积极发展会员,协会规模不断壮大,活动有计划、有成果、有总结。

3)活动主题新颖、内容健康、形式多样、参与率高,可以充分展现我校教工的风采,促进广大教职工的交流。

4)主动开展教职工技能培训,承担全校性重大赛事,组织有序,活动效果好。

5)在推动协会工作创新方面,业绩突出,影响力大,取得了显著成效。

4.优秀教职工协会工作者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协会工作职责,积极推动协会健康发展。

2)关心支持协会建设,发挥了沟通协调作用;积极组织开展活动,为本协会的建设发展做出突出成绩。

3)维护协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认真为协会或会员服务,积极进取,工作表现突出,受到好评。

4)热爱协会工作,敬业爱岗,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取得优异的工作成绩。

三、评选原则和办法

1.评选原则:坚持标准第一、业绩突出、民主推荐、好中选优和群众拥护、党政认可的评选原则。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可不受以往评优的限制。

2.评选办法:工会工作先进集体、优秀教职工协会采取现场总结汇报(汇报内容围绕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汇报工作特色、亮点、创新工作及存在的不足),由评委会评选决定;工会工作优秀个人、优秀教职工协会工作者分别由分工会及各协会推荐,工会工作优秀个人经所在党组织同意后,由评委会评选决定。

四、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请各分工会、东方学院工会、各协会于531日前上交相关材料:《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5分钟ppt(现场汇报用);《工会工作优秀个人申报表》;《优秀教职工协会申报表》、活动事迹材料或ppt(附活动照片);《优秀教职工协会工作者申报表》。以上材料纸质版一份上交校工会,电子稿请发送至校工会邮箱gh@zufe.edu.cn。联系人:陶晓丽,电话:87557331

附件:1.《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工会工作优秀个人申报表》

3.  《优秀教职工协会申报表》

4.  《优秀教职工协会工作者申报表》

校工会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