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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我校困难教职工家庭帮扶救助及补助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2浏览次数:

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困难教职工送温暖工作,不断提高工会送温暖和帮扶工作的精准化水平,根据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做好困难教职工家庭情况调查的通知》(浙教工〔2020〕35号)、浙江财经大学工会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大学工会帮扶救助办法》的通知(浙财大工[2018]7号)精神,结合我校对困难教职工家庭有关补助政策,认真落实做好送温暖工作,现开展困难教职工家庭情况调查,及学校困难教职工补助申请工作,请各分工会认真组织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困难补助对象

1.困难教职工家庭;

2.教职工本人患重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3.家庭遭受重大意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教职工;

4.其他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教职工。

二、困难补助的申请条件

1.学校在职工会会员(含非编职工会员);

2.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3.本年度本人及家庭成员无赌博行为。

4.符合省教育工会及学校困难教职工家庭申报条件。

三、困难补助申请及推荐办法

1.由教职工本人提出申请,申报者认真填写附件1《困难教职工家庭申报表》,符合学校困难教职工补助申请的教职工,申报者认真填写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困难职档案登记表》,

2.除个人申报外,由各分工会对困难教职工状况进行认真调查排摸,推荐需帮扶的困难职工名单,并填报《浙江财经大学困难职工组织推荐表》(附件3)。

请各分工会对个人申报浙江省教育工会《困难教职工家庭申报表》进行审核,于12月25日前将纸质《困难教职工家庭申报表》盖章后报校工会办公室(行政楼112 A),电子表发至:gh@zufe.edu.cn,联系人:金辉,电话:0571-87557048,18057190038。个人申报《浙江财经大学困难职工档案登记表》、《浙江财经大学困难职工组织推荐表,上报时间为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各分工会请按照通知要求,及时、认真做好申报、审核、推荐、上报工作,确保将送温暖的经费用在真正需要关心和帮助的教职工身上。

 

  附: 关于做好困难教职工家庭情况调查的通知0.pdf

      困难教职工家庭申报表(个人填报).docx

      浙江财经大学困难教职工档案登记表(个人填报).doc

      浙江财经大学困难教职工组织推荐表(分工会填报).docx


校工会

2020年12月21日

附件【关于做好困难教职工家庭情况调查的通知0.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困难教职工档案登记表(个人填报).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困难教职工家庭申报表(个人填报).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浙江财经大学困难教职工组织推荐表(分工会填报).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