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东方学院工会:
为进一步推动师德师风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播真善美、传递正能量,弘扬优秀教职工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爱岗敬业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师德,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以下简称“三育人”)工作实效,决定在全校开展评选2023-2024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上一轮已获评的先进集体原则上不再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三育人”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单位党政组织高度重视。有完善的“三育人”工作规章制度,能经常性开展督促检查,活动开展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党、政、工、团组织相互协调、齐抓共管,在本单位教职工中形成良好风气,成效显著;近两年来在师德建设、教育教学及学生管理等方面无责任事故发生。
2.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高。教职工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水平,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岗位上言传身教,认真履职;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创新精神和精湛的业务技能,育人业绩突出。
3.工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通过各种载体,有效组织动员教职工深入开展以“三育人”为主要内容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主动配合党政组织推动“三育人”各项工作落实。
(二)“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在本校工作满5年。
2.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践行本岗位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德高尚,作风正派,为人师表。
3.成绩突出。从事教学工作的理念先进、基本功扎实、教法得当;从事科研工作的创新能力强、成果丰厚、转化率高;从事管理工作的严谨规范、科学高效、作风正派;从事服务工作的爱校如家、热情周到、任劳任怨。
(三)“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四有”好老师,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识风范上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率先垂范。
2.工作业绩突出。依法执教、立德树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工作业绩突出、成绩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在教职工中公认度高。
3.家庭文明和谐。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男女平等、科学教子,尊老爱幼、邻里和谐,崇尚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遵守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起表率作用。
三、评选程序
1.“三育人”先进集体由各单位自行申报,“三育人”先进个人、“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经各分工会民主推荐,由所在党组织同意后上报校工会。
2.校“三育人”工作委员会听取申报单位事迹介绍,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出校“三育人”先进集体3个;在各分工会推荐基础上对“三育人”先进个人、“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进行审核评定。评选结果在校园网上公示后,报学校党委审批。
四、活动要求
1.各分工会要在各分党委(党总支)领导下,注重推荐、评选活动的过程性,把先进评选过程作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载体和抓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先进个人评选活动要坚持以事迹为依据,推荐的教职工既有先进性又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代表性。
2.要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开展评选活动,增强推荐评选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评选活动公平、公正、公开。在推荐人选过程中,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3.请各分工会于9月4日前上交《浙江财经大学“三育人”先进集体推荐表》及现场汇报ppt(限时5分钟)、《浙江财经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浙江财经大学“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推荐表》和先进个人生活照电子稿(JPG 格式,图片大小2M以上)。推荐表一式一份,统一用A4纸填写打印,并加盖公章,推荐表及先进个人生活照电子稿请发送至校工会邮箱gh@zufe.edu.cn。联系人:刘涛,电话:87557371。
校工会、妇联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