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东方学院工会:
一直以来,各分工会、工会工作者、各协会和广大会员凝心聚智、服务大局,在构建和谐校园、活跃校园文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和促进工会工作创新发展,现决定评选表彰2023-2024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工会工作优秀个人、优秀教职工协会和优秀教职工协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范围
上一轮已获评的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教职工协会原则上不再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工会工作先进集体
1.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党政的支持下依法独立开展工作,全面履行工会各项职能,工作有计划、有特色、有成效;分工会领导班子能团结协作、密切联系群众,服务意识强。
2.坚持和完善以二级“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二级“双代会”代表职权,二级“双代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积极配合党政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在提高教职工职业道德水平、业务技能和身心素质等方面工作活跃。关心教职工生活,重视女工及青工工作。
4.做好工会自身建设及会员管理工作,重视工会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工会经费管理、使用规范,健全完善教工小家制度建设,以实效促进分工会和谐发展。
(二)工会工作优秀个人
1.政治信念坚定,热爱工会工作,积极参与并组织工会活动,富有开拓创新精神,认真完成工会工作任务。
2.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办实事,依法维权,积极反映教职工意见和建议。
3.廉洁自律,思想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办事公道,受到群众认可。
4.从事工会工作3年以上。
(三)优秀教职工协会
1.认真遵守学校教工协会(社团)管理相关规定,遵守有关活动经费与会费使用规定,认真履行协会章程。
2.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制度完善;积极发展会员,协会规模不断壮大,活动有计划、有成果、有总结。
3.活动主题新颖、内容健康、形式多样、参与率高,充分展现我校教工风采,促进广大教职工交流。
4.主动开展教职工技能培训,承担全校性重大赛事,组织有序,活动效果好。
5.在推动协会工作创新方面业绩突出、影响力大,取得显著成效。
(四)优秀教职工协会工作者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协会工作职责,积极推动协会健康发展。
2.关心支持协会建设,发挥沟通协调作用;积极组织开展活动,为本协会的建设发展做出突出成绩。
3.维护协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认真为协会和会员服务,积极进取,工作表现突出,受到好评。
4.热爱协会工作,敬业爱岗,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取得优异的工作成绩。
三、评选原则和办法
(一)评选原则
坚持标准第一、业绩突出、民主推荐、好中选优和群众拥护、党政认可的评选原则。
(二)评选办法
1.工会工作先进集体、优秀教职工协会采取现场总结汇报形式(重点汇报工作特色、亮点、创新工作及存在的不足),最终由评委会评选决定
2.工会工作优秀个人由分工会推荐报所在党组织同意后,最终由评委会审核评选决定。
3.优秀教职工协会工作者由各协会推荐,最终由评委会评选决定。
四、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请各分工会、东方学院工会、各协会于11月29日前上交相关材料:《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和5分钟ppt(现场汇报用);《工会工作优秀个人申报表》;《优秀教职工协会申报表》和5分钟ppt(现场汇报用);《优秀教职工协会工作者申报表》。以上材料纸质版上交校工会,电子稿请发送至校工会邮箱gh@zufe.edu.cn。
联系人:陶晓丽,电话:87557331。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浙江财经大学工会工作优秀个人申报表》
3.《浙江财经大学优秀教职工协会申报表》
4.《浙江财经大学优秀教职工协会工作者申报表》
校工会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