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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学院第五届教职工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案落实情况报告》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3-11-18

各分工会、东方学院工会:
《浙江财经学院第五届 教职工 工会会员 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案落实情况报告》已经浙江财经大学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特此通知。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浙江财经学院第五届教职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提案落实情况报告
 
一、提案立案情况
自五届四次 双代会 向各代表团发出《关于做好五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以来,共征集代表提案 49 件。提案工作委员会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提案进行了登记、分类、审理,确定其中 42 件提案符合立案要求,予以立案,并根据提案内容进行分类整理,确定了承办负责单位。另外 7 件列为建议。
二、提案内容分类情况
(一)关于事业发展与队伍建设方面的提案 9 件,占提案总数的 21.4% 。主要有加强行政、教辅人员梯队建设等方面的建议。
(二)关于教学、科研、学科与学位点建设方面的提案 8 件,占提案总数的 19.1% 。主要有狠抓课堂学风建设、优化毕业论文撰写规范、加强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指导等方面的建议。
(三)关于师生生活、福利待遇方面的提案 16 件,占提案总数的 38.1 %。主要有实施教职工交通补贴、设立全校教工健身日、提高教师收入、开展教职工心理咨询等方面的建议。
(四)关于公共服务与保障方面的提案 9 件,占提案总数的 21.4 %。主要有改善教师办公条件、美化校园环境、在教工上下班高峰期增开南门通道等方面的建议。
三、提案落实情况
在学校的高度重视下,提案工作委员会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邀请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专题研究提案的答复和落实工作,确保提案答复办理有专人负责。在办理过程中,提案工作委员会先将所有立案的提案及时送呈校领导批阅,经主管校领导批阅后,落实到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积极与提案人交流沟通,征求提案人的意见,并反馈到提案工作委员会,最后由提案工作委员会向校工会汇报。对能够解决的提案,提案答复部门拿出具体的解决办法;对暂时解决起来有困难的提案,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努力方向;对确实解决不了的提案,也说明具体原因。
通过各方努力,提案落实工作进展顺利。 42 件提案已全部由相关职能部门答复,每位提案人均签署反馈意见。其中表示满意的(含非常满意、很满意、较满意、同意) 39 件,占已反馈总数的 93% ;提案人对承办部门再次提出意见或建议的 2 件,占已反馈总数的 4.7% ;保留意见 1 件,占已反馈总数的 2.3%
金融学院代表团提出的建立全校教师学术诚信档案、工商管理学院代表团提出的进一步整合和完善学科管理机构、法学院代表团提出的成立教育基金会等提案在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收集一手数据材料的基础上,组织了相关人员进行充分论证,其内容能够针对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或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所提出的建议措施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为相关部门所采纳,取得了较好效果。
人事处、教务处等部门重视提案承办工作,不推诿、不拖延,在提案落实过程中积极主动组织协调相关工作,落实措施得力,答复认真负责,得到了提案人的充分肯定。
四、提案工作存在的问题
五届四次 双代会 提案工作在学校的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提案没有认真统筹思考,内容缺乏论证,撰写存在随意性;二是部分提案缺乏调查研究,没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可操作性较差;三是部分提案由于岗位聘任人员变动办结不够及时,效果不够明显。
提案工作是教代会行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促进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渠道,是广泛调动教职工积极性,激发教职工主人翁意识,群策群力办好学校的重要途径。认真、仔细、务实地做好提案工作是提案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我们将积极努力做好这项工作,希望各位代表继续支持提案工作,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更高质量的提案,也希望各职能部门高度负责,认真调研,形成合力,共同把提案办理好,给提案人以满意的答案。
各位代表,提案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在肩,让我们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同心同德,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提案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作出新贡献。